若派出所不处理诈骗案,可要求提供书面解释。如无合理解释与书面说明,请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以助其履责。或向检察机关报告,检察机关负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活动。也可考虑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需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犯诈骗罪。
如果派出所不给处理你遇到的诈骗案子,那你就得让他们给你个说法儿看。所谓的说法就是给张纸条上面写明为啥不帮你解决问题。假如派出所给了你个没道理的解释和纸条,那你就不能咽下这口气。赶紧找他们上头的公安局投诉去,让他们知道自己该做啥不该做啥。当然,你也可以去找检察院说说这个事,检察院可是有权利监督公安局立案的。再说了,你要是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对方是在骗人的话,那你还可以直接到法院去告他。
如果那啥派出所说他们不愿意处理你被骗的那件事儿,你就得找他们要个不给你管这事的正式“通知”,就是那种白纸黑字儿写清楚为啥不管的那种。如果派出所不给那个正规的解释或者通知的话,你就得找他们上面更大的那个公安局去投诉他们。让他们赶紧像个警察该有的样子,好好干活。当然,你也别忘了去检察院那里说说这个事,他们可是专门负责监督公安局工作的。
另外,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能证明人家是骗子,那你就可以自己去找法院打官司了,不过这个可能会有点麻烦。
解析:
倘若在遭遇骗局后,派出所不愿意受理相关诈骗案件,您完全有权要求伸张正义的民警出具明确的书面解释。若派出所对此类案件依然保持敷衍乃至置之不理的态度,您必定要向该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提出公正而又合法的申诉,以此来督促他们尽职守责,严格执法。在此期间,您同样可以向检察院如实反映所遇到的问题,因为检察院拥有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权。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与欺诈罪相关的刑事自诉程序,然而这一举措需要确立的是,您拥有充足且确凿的证明材料以指控对方犯下了诈骗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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