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69套房产遭法院查封8年
【以物抵债69套房产遭法院查封8年】近日,来自安徽省亳州市的男子遇到了一个难题,他表示,自己于2011年至2015年间,曾向亳州一位朋友马然借出约500万元,加上马然向李海洲的妻弟杨军借的钱,总计约1000万元,当时,马然称,这笔钱用于在亳州当地购买土地开发权,并开发一处商住楼盘。
直到2015年,自己被马然告知,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这笔钱已无法如期偿还,随后,马然向自己和另一位债权人杨军提出,是否可以用其正在开发的商住楼盘中108套住宅用房中的69套抵债,李海洲和杨军两人均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甲方(马然)将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的、正在开发中的酒都佳园小区69套商住房出售给乙方,议定售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但在这份协议签订后的次年,李海洲突然得知这批房屋被查封了。
男子询问后才得知,原来马然与其他人也存在财产纠纷,由此被提起民事诉讼,他除了向男子和男子的妻弟杨军借了约1000万元外,还向其他人借了钱,这里面包括马然的另一批战友,后来,这些人把马然告上了法庭,男子称,法院查封马然的财产,应当明确哪些是他本人的财产,而不是把一整套楼盘中属于我们的部分也一并查封,这不合情理,也完全违背法律规定,希望能讨一个公道,维护自身权益,但负责审理该案的谯城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始终认为该案的处理没有问题。
根据法拍网站的信息显示,被查封的商住房先后三次在司法拍卖网站被挂牌,且每次的起拍价有较大差异。第一次拍卖在正式时间来临前,就以“执行异议”为由中止,第二次拍卖最终流拍,第三次拍卖则是以“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而中止。
对此,有律师称,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查封的69套房产与其有关联,不仅可以申请执行异议,也可以依法申请执行监督,或者依法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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