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许家印被抓,从法律角度来说,那是不准确的。
从恒大集团在港交所披露的信息来看,准确地说法应该是,许家印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这是法律人眼中的分类,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前提、适用对象都不相同,但是在民间,这统称为“被抓”。
在我看来,许老板被采取的是哪种强制措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许老板为什么会被抓。
关于许老板被抓的原因,网上的说法已经是纷纷扬扬,什么“挟洋自重”“转移资产”等等,都是有一些道理的。事情到这个地步,许老板这个瓜,不管怎么吃,都能吃出味道来。而那块最大的瓜似乎还没有被切下来。
最大的瓜是,许老板究竟涉嫌什么罪?
IPG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分析说:“一般而言,民营企业家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涉及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诈骗罪、偷逃税收罪、挪用资金以及非法侵占罪等,许家印以及恒大的一众被抓高管也不例外。”
我想,柏文喜应该少说了一个罪名——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在现在的官商生态下,一个超重量级的企业和他的实际控制人出事,内幕大概率是惊人的。而在惊人的内幕中,大概率少不了灰色或者黑色的交易。
如网友所言:“恒大能欠2万亿,难道只是恒大单手操作能完成的?”
我曾经代理过一个土地的官司。
一家企业是2011年成立的,但当地政府竟然在2006年就给这家企业颁发了1.8万平方米的土地建设使用证。
为一个原本不存在的企业办理土地建设使用证,这是怎么做到的?
正是因为这张荒唐的土地证存在,这家企业以项目投资为名,吸纳了大量的资金,企业最后轰然崩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逃之夭夭。出钱的人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罪魁祸首是谁?真的是这家企业吗?
有人问我,现在我们的法律是什么样子?
我说,如果说形同虚设,那是不客观的。但是要说有法必依,那也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我们喜欢立法,却也更喜欢犯法。如同在海边玩耍的孩子,勤恳地建造了沙塔,然后又嬉笑着将它毁坏。
因此,纪伯伦把法律比喻为“砂器”。
巴尔扎克说得更加难听一些,他说:“法律是蜘蛛网,大苍蝇触犯没事,小苍蝇却给逮着。”
我是赞成查一查许老板和他的恒大集团有没有行贿行为的。
调查的意义不仅在于许老板或者是恒大集团本身应当遭受何种程度的刑罚,更在于找出恒大暴雷的深层原因,直白地说就是用事实和真相告诉世人,在恒大事件中,政府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是不是毁坏沙塔的那个孩子?
我想,人民真正害怕的不是恒大暴雷,而是不知道究竟还会滋长出多少个恒大!
我更害怕,法律,这本该是国家或者社会最庄严、最守信的承诺,却沦为一张张蜘蛛网——只能粘住小而无力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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